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,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《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和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项目
项目选址: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
建设内容:项目按10万吨/年高纯硅基材料的生产规模和1000吨半导体硅基材料规划建设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
联系人:刘存秀 联系电话:15160980412
E-mail:liucunxiu@daqo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707房间
联系人:艾欣 联系电话:0472-6966779
E-mail:zyxbhjy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1、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。
2、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3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六、公告时间
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!
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